《莉莉丝房间》是一本由艾成歌著作,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4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莉莉丝房间》读后感(一):莉莉丝这个概念
不知道是否巧合,书是前2年看的,今年却看到叶锦添也有个莉莉的女性概念。同样,不属于时间。她永远在那。。
“莉莉不属於特定的时间,莉莉永远凝固在当下的年龄。”
以一个不存在的个体,去呈现真实的存在,那存在於现实的事物是否有足以支撑精神世界的灵性?莉莉透过一个无生命的实质存在,进入陌路探索另一个空间存在的真实与可能——是否有更多的空间并存於我们所不知道的领域里?只要有感情就能激发灵性,即便是在一向讲究逻辑的物理世界之中!莉莉在一种不断扩张的排斥力中产生,也因为这种强烈的排斥力,使她在物理与理性世界中,处於永不存在的状态。若要使莉莉的存在成为真实,或成为真实的记忆,唯有通过情感的塑造,她的存在属於一种动机,一把探索之钥,一串进入未来电子世界的导引。存在的空间和条件或许有限,但她所标示的精神本质是无时间性的,也因此,莉莉不属於特定的时间,莉莉永远凝固在当下的年龄。
叶锦添创造这个莉莉的是在2009年,2010展览。而《莉莉丝房间》是2011年出版。。是不是有渊源在呢。。是不是因为这个概念来的灵感创作了这本书?。毕竟实在太巧合。
《莉莉丝房间》读后感(二):莉莉丝房间之畅想
写在前面的话:
还没有看过艾成歌的新书,此段仅仅关于名字的联想,纯属个人之谈。
莉莉丝是不老的。
莉莉丝的不老是片面的,仅仅存在于容颜,它们放佛自有一套循环系统,当第一道皱纹长出时自动修复,于是,一切洁白无瑕,恍若当初。除了年年岁岁的花衣裳。
莉莉丝热忱的爱着自己,耽溺于镜中幻影,醉生梦死。不自觉的执拗往往致命,附诸骨髓,不动声色的掩盖了自我,于人前欢笑,作一副懵懂模样。彼时,她尚不知根源的种子已深埋于心,渐次伸展,终究长成了行如静脉的藤,它每日输送血液提供养料,支撑这具诡谲的身姿。
莉莉丝房间,也许真的不属于莉莉丝这个人。当人格已被假象代替,还有谁能证明,它们原本就是一体。普罗大众的名字,包裹着起搏器的皮囊,路过者轻易掉入了诱人的陷阱。
不会总有一个高人在那里拯救你,他们还忙着来年的蛤蟆药引。
船桨缓缓推开胶水似的烟波,萧瑟无影是一帧凝固的画像。它必须存在在房间顶端,好支撑整个起伏不定的石柱。鸭群三五,摇摇摆摆,翅膀的扑扇,吹拂过神秘小岛的雕像。环扣解开了索然无趣的传奇,粉刷匠今日到岗,负责撰写砖瓦的历史。
莉莉丝房间里,悠扬的竖笛声,暗合机关密布的探险。
你应该懂得的奥妙,无声引领着跋山涉水者奔赴,犹如海妖的歌声,没有反复的回车键。
现在,请轻轻的朗诵起童谣,它将庇护你完成冒险,看见初生的骄阳。
《莉莉丝房间》读后感(三):不过期少年
不过期少年
1
二零零四年,《四城》尚未出版。彼时我十四岁,在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哭着读完了它的第一稿,彻夜失眠。如今站在二十岁的尾巴上读《莉莉丝房间》,悸动依旧,只是再也流不出泪。
看到扉页那句“献给二十一世纪少年”时,我突然明白了一些事情:动人的小说大概分两种——一种情节平平,却有微妙的语言提点概括,以小故事点破大生活,让人带着自身体会对号入座,在共鸣中动容——这种感动,主要源于对语句和情理的感同身受,而非小说本身;而另一种则是用惊艳的线索和意象去牵引目光,不需要共鸣的土壤,哪怕读者从未想过这剧情里任何一个画面,从合卷的刹那开始,这个故事已经写入他们的记忆,今后任何与之相关的意象,都是对小说情节的温习。
他擅长的,无疑是后者。
从莫朝春,叶纸涛到杜月心,我看清了一些情结的由来,纵使这来路注定不是归途。
2
六年了。
就算知道爱过的男孩们已经结婚生子泯然人海,还是没法泰然目睹他们唾沫横飞地跟菜贩讨价还价,在公车上和老人抢座位,醉酒以后朝年迈的门卫破口大骂。
漫长与孤独的青春期里那些不染纤尘的少年消失得那么彻底,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也不再是在大扫除时偷偷顺走前排男生的圆珠笔,用它在日记本里写了一千遍自己的名字的那个少女。
我们的倾城大戏落幕时,新的少年故事刚好开篇。总有人复写着夏狂热和小情歌,也复苏着谨慎内闭的眼光,瘦削的脸颊,竭力的旁观和清凉的眼眸。
在穿着过于宽大的校服做第七套广播体操的人群里,那么多熟悉的身影。
你看见自己了吗。
3
2010年12月10日。
凌晨洗了冷水澡;睡了五个小时;上了三节金融企业会计课,第四套试卷得了A+;根据财政论文和科研进度拟好了下周计划;中午饭后还约了朋友喝酒,状态非常好。
期间自己下楼买烟和凤梨酥。
在电梯门打开的一刹那,嚎啕大哭起来。
4
什么才是好的,是永不消逝坚不可摧的?是难掩遗憾的少年心气,还是六年来越发淡漠、无坚可摧的心?
岁月赐你一张越发成熟的脸,命运赠你一副日益坚硬的壳,带你领略夜夜笙歌,也教你踏破铁马冰河。
他们说,已经走了这么久,不要回头。
在漫长的时光中,难道我们不偶然曾垂泪么?
4
他在乎,他是青春期之王,他去过每一个少年少女心中秘而不宣的乐园。
六年了,《莉莉丝房间》的故事架构比《四城》娴熟精巧了许多,文字也更自然流畅。但真正让我羡慕嫉妒恨的是,何以他还保持着这份不藏拙的少年气场。
故事里无关造作的回望,也不以自我为中心,没有夸大的情绪,在所难免的遗憾,都来得很真诚。六年里我无数次用鄙夷的眼光看着那些明明满心尘俗、摧枯拉朽,却还故作悲伤佯装青春的人们,张开血盆大口把干净的回忆咀嚼出酸腐的味道。
我很肯定他不是,肯定到愿意反科学地相信时间太偏心,忘了路过他的小宇宙。
有人拥有与生俱来的语言天赋,为写作而生;有人天生戏骨,注定风华绝代;而艾成歌,是少年命吧。
所以一直在这里,永远十七岁。
6
可以带着嫉妒,咬牙切齿地结尾吗?
不管可不可以,有些话一定要说:
在这个日渐下沉的世界,无视时间和人事的来去,这样的坚持是一件多么傲人的事情。
就让少年伴你年少,请一骑绝尘吧。
《莉莉丝房间》读后感(四):记<莉莉丝房间>
记<莉莉丝房间>
是你写书越来越深奥?还是我理解能力一落千丈?我……没看懂啊。大体故事是了然于心了,但很多“叶开一下子就明白过来”的事情我还是很迷茫啊。简直想去借本古代西方史或者古埃及神话来看么。K是谁?S又是哪一位啊?D呢?他又是个谁!!叶开明白了D为什么要屠龙,可我没明白啊……
如果说莉莉丝在东方神话里能对应女娲和白素贞,那她在西方神话里对应的S也应该是确有其人的吧。那所以是谁啊?不要鄙视我没有常识么。
好了,吐槽完毕。
阮云。
lt;四城>里最先出来的女孩叫李如云,虽不似阮云一般一颗高傲的心永远高高在上,但两个人小女生的性子却很像。名字里都带着个“云”字,是否你想像里的女孩都该是像云一样,轻盈洁白柔软。李如云最后伴了安康,算是唯一庆幸的事。阮云虽没有和杜月心在一起,可劫后余生或者说经历了这样一场横生的变故,心境变得更开阔更明亮,让自己放开一切随着心一起去飘荡,这也是她最好的结局。
她是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我总是喜欢这样看起来软软糯糯其实却很有主意很坚定的女生。
白九爷。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却想让“老朽陪着你一起老朽”。
对明知道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却还固执地企图着、妄想着。这大概是任谁也看不开的失望,因为它偏是这永恒的不朽。
白九爷,您仙风道骨的都快成太白金星了哦,又一副周伯通的样子。
:有时候我会很恶劣地想让2012真的成真,地球大爆炸什么的。就与这水蓝星球一起灭亡吧,那会让我的死亡——这个个人事件上升成一个宇宙事件。对于充满未知的未来那一定是巨大的损失,可也一定是我死亡的最大手笔了。(好吧,这样说会不会显得我有反社会反人类倾向啊?会不会被跨省啊~~)
何是我。
杜月心的友情,分享同一个童年,杜月心的另一个自己。只有他和白九爷没见过莉莉丝,可白九有幸得了“龙鳞”,而何是我,是“妖孽看不上的命”。死在故事高潮的前奏前,高潮中没有他,结尾他又回来,仿佛人们来来去去,最终陪着杜月心的只有他一个。
05年的<四城>里,四个人的友情是纠缠了一本书的牵绊。11年<莉莉丝>,友情变成铺垫和回忆,杜月心迷陷在感官感受里,企图追寻,想要在迷雾中看清自己的路。这是否是因为你心境的变化,6年前的你,看友情最重要,6年后你只想先找到自己。
莉莉丝。
后来,杜月心在码头又一次看见莉莉丝,老去的莉莉丝,“一脸期许,甜甜的笑着”,就像<最好的时光>里的舒淇。其实更像是杜拉斯的<情人>里的越南少女,站在渡轮上,表情也是一样,容貌却是年老的她,<情人>开头的她。她俩真像,年轻时的容貌有着时间的混沌,各种情怀糅合成一个她,年老后依然风情万种,被人深爱着。
被时间沉底的人,渐渐什么都忘记,脸上的表情永远都是新鲜,因为她没有昨天。
K。
从始至终都有他,却不是他的故事。不是他仰慕的富家小姐,不是他的挚友玩伴,不是他迷恋的莉莉丝,甚至也不是他的结局。他是看客,是过客。
他只能遇见,不能相伴。
艾成歌。
每个字都开着字花,不是妙笔生花的花,是一花一世界的花。
-END-
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无非是
阿童木的父亲不该如此
谁杀死了知更鸟的故事
谁知
卡尔蔡司
一美元上的头像往上的位置
十二罗汉的本事
杀死巴勃罗不止七次
南极终于沉没于此
而我们何时
如同少年盖茨
如何分辨彼此
好吧,这些话是能一句指出一个答案?还是就只是为了找个知道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的人,所以其实没有什么联系呢?
至少“标准键盘上第四行第九个字”是指的“K”么,那其他几句呢?
阿童木的父亲是说手冢治虫还是天马博士呢?卡尔蔡司不是做相机镜头的么(我容易么,我还去百度了啊)?一美元说是纸币那往上的位置就是“states”,说是硬币就是“Washington”。十二罗汉是说那部电影么?巴勃罗是哥伦比亚大毒枭(这也是百度来的啊)。南极沉没是说温室效应吗?佛洛依德的梦的解析有十二种吗?就像我也不确定巴勃罗到底被杀了几次,七和十二或许只是你随手按的数字。少年盖茨说的是比尔盖茨还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盖茨啊?
好吧我还真的乱点出了些联系。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是<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如果说阿童木的父亲是指天马博士那这句对应的就是<李尔王>,父亲失子。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如果意指无辜者被害,那应该是对着<奥赛罗>的。那巴勃罗作为毒枭一定是与<麦克白>的野心相应。所以,<哈姆雷特>的复仇应该对应给谁?而少年盖茨大概是<了不起的盖茨比>更合适一点,因为盖茨比就心心念念地惦记着彼岸的梦中情人么,跟“分辨彼此”也算有联系。
好吧,我胡扯的。叶开大概也没想那么多,他日日笑闹哪有功夫想那么多,但他不就该是这样牛逼的存在么,就该是嬉笑间也句句自有玄机啊!!
仅记于此,纪六年前识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