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霸王别姬 青蛇》是一本由李碧华著作,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1.00元,页数:39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霸王别姬 青蛇》读后感(三):她活了千年
我总疑心,李碧华是一个活了千年的古人。
否则,怎么会有那样遗世独立的冷眼旁观;
怎么会写活一个朝代;
怎么会醉心于报应轮回,生死痴缠.
后来我才知道,我应该是中了她的蛊,着迷了。
————题记
李碧华,其故事之诡谲,文笔之妖娆,文风之冷冽,奇情巧思,前所未有,独一无二。
和张爱玲一样,她于一个大家族中长就。祖父的基业代代流传,木梯阁楼,妻妾攘攘,她自小便听得许多故事,见得许多故事,也就写得许多故事。
她惯写女人。男人在她笔下大多不堪,懦弱的,自私的,无知的,纵使是霸王也带着苟且。譬如梁山伯的狭隘,许仙的怯懦,段小楼的不懂,饺子中的薄情。她的戏里男人永远是配角。一个女人时,她写她的痴缠伤情,两个女人时,就成了一场精彩的角力————蝶衣与菊仙,青蛇与白蛇,秦朝的冬儿与现代的明星,嫦娥与西王母。男人是不重要的,她看重的是女人间你来我往的勾斗与柔情。
才情高绝如她,我完全可以理解她对男人抱有失望与轻鄙的态度。
但与张不同的是,张笔下的女人们,矫情,细碎,刻薄;她笔下的女人,则炙热,决绝,偏执。
譬如程蝶衣的执拗痴情,白蛇的不管不顾,白虎中甚至情切以至于啖人血肉!她们的神经质,在她笔下丝丝入扣。
她曾说过,人生在世,快乐二字。她不做奴才文章,也不以作家头衔奔碌,只从心而写,不删不改,但图快活。
这种潇洒浸透到她的小说里,遂可于凄厉哀婉的艳丽故事中看出天地广广。
她虽下手写的尽是情字,但却有宏大的世界观。这是很难得的,多少写情的作家最后都桎梏于凡俗情爱中沦为下乘,但她却跳了出来。你看到她写的是情,但她总能让你感觉到一点不同之处来,这便是超人之处。
甚至于,这点不同一点意义都没有,只在于故事的不俗,也已倾倒众生———耳朵被打成邮票的少女,前来打小人的女鬼,吃猫的男人。天马行空的故事中带着三分冷眼旁观的薄情,她不在故事里,哪怕第一人称的那个也不是她,她永远都站在故事外面,以局外人的冷静抽丝剥茧。
这是第一个好处。
她的另一个超人之处是其文风之诡谲,自成一派。
但凡好的作家,必然有自己独特的文风。如沈从文的清丽,古龙的洒脱,又或者席慕容的忧郁,海子的绝望。你一眼就能看出这是某人的作品,然而这些人的风格都是有迹可循的,也易于模仿。但是唯独李碧华不同,
———她的作品有强烈的个人色彩,甚至浓烈到令人发呛,但是你要仔细分辨时却发现无迹可寻,难以模仿。
小古龙,小金庸,小张爱玲,甚至小郭敬明之类的文章比比皆是,但小李碧华,从未有之。
她善于用常见的,跳跃的,甚至是时髦的字词来表现另类的,平实的,古典的东西,这种无比发散的思维是无法被模仿的。而当她真写起古典时,又有一种毫不造作的古意———我想她一定读过大量的古籍,才能把这种古意彻底融汇于笔下,无需诗词刻意填充,只寥寥数笔就勾画出一派唐宋元明清。这是种与生俱来的才华。萧红笔下肆意流淌的自然或可与之相较一二,但是,
———朴实如萧红不少,冷冽浓郁如李碧华却只有一个。
李碧华的好,还在于她尽写些别人不去写的东西。她张狂、肆意的很!才不学裹足的女人写些琐事闲情,就写辛辣的川岛芳子。子不语怪力乱神,但她的作品中尽是怪力乱神———卖樱桃的女妖,活了千年的杨贵妃,埃及的木乃伊,甚至于写螳螂之思之情。但又与《聊斋》有所不同的,她也不专写鬼怪妖精,只是展现她往复轮回的生死观,信奉善恶终有报,以今世写前生。因为扯上了生死,故事中就不由得带上了凄厉诡异,再加上冷眼所见之人性与情事,就成了她独有的风格。
而在生活中的她,不愿出席各类活动,只愿以文字示人,正是我最喜欢的作家风骨。曾经有人问她如何看待世人将她与张爱玲并提,她淡淡答道:
每个作家都是独立的个体,我不愿意像谁。
带着这种一以贯之的疏离与冷静,终于,她谁也不像,成了独一无二的文妖。
以其才情艳行于世,赫赫于文坛,再无出其右者。
《霸王别姬 青蛇》读后感(四):半生痴情误
文末居然有红卫兵和迪斯科,惊得我一壁去翻李碧华生辰年月——竟不是张爱玲同时代人?多年来错漏了。
不过这实在是狗尾,多余而荒唐。中间青蛇白蛇在男人生命中的意味一段,也实在是仿张爱玲仿得直白而粗糙。
素贞无疑是惹人心疼的了。徐克拍得多好,王祖贤面容一再浮现,许多画面随着文字跳脱出来,有了更深的含义。她爱得傻,泥足深陷,明知许仙懦弱摇摆,明知他私相授受与人有染,知他再三怀疑自己——她还是笑靥盈盈,一碗汤吹凉了才肯递与他,费尽心思,软语相待。她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妻子:娇媚,风情,柔顺,聪明,家底深厚,见者交相称赞,而且她至爱你——如果男人能一生只爱一个人,就不会有这卷凄艳的故事。
天真即为恶。放在小青身上,最是恰当。不懂爱,索求爱,以为爱是与西湖水一样可以流动共享的东西。姊姊,你把他借给我一天好不好?姊姊,你比我强,不如你来放过我?素贞勃然大怒,骤然之间双唇气得发白,一掌就把小青打下莲池。你就是贱!许仙是我的!小青喘息未定,双目圆睁,不敢相信相依为命素来宽和的姊姊对她动了手。
读到这段时,只觉得悲凉。痴情误终身,许仙却还以为素贞只图他一身精血。
有一句话说许仙说得好,唯一的本领是多情。雨中借伞,结了姻缘,说娘子我这一生一世只待你好……素贞为救他性命,偷灵芝命悬一线的时候,他悠悠醒转,伸手抱了小青便缠绵。素贞压下心事佯做不知,许仙偷偷追上小青:你姊姊似未觉察,我拿一点银子,你与我私奔可好?
当局者迷,每个女人都以为自己稳操胜券。每个女人都以为男人只爱她一个,其他的是过眼烟云。
素贞逼走小青,小青阻止许仙说出他的二心,她们以为这样就能继续保持爱情原本的样子。可是啊,爱情哪里是争得来的呢。断木横江,开坝截流,然而江水还是日复一日地往四面八方流去,人们只能束手旁观。破裂一旦伤筋动骨,就不能,也不值得,去争取和挽回了。
许仙松了手,任素贞被法海的盂钵笼罩。小青万念俱灰,一剑刺入他心口。
这人间的玩偶死了,他化为血污脓汁,渗入九泉。
余等寻常女子,并无小青这等姊妹从旁协助主持公道,也只得将胸腔里一颗真心挖将出来,赤手一寸寸捏碎罢了。
《霸王别姬 青蛇》读后感(五):刻薄and剜心
关于霸王别姬
至于蝶衣、小楼和菊仙,小楼获得了两份真爱,都是至死不渝的那种。李碧华的文字太过刻薄、剜心。尤其对虞姬化的蝶衣,注定是个悲剧。
关于青蛇
相比于电视剧的主旋律、大善大美的理想化,李碧华的太过露骨与现实,读来嘁嘁又嘁嘁,嘘嘘亦嘘嘘。
《霸王别姬 青蛇》读后感(六):做个不伤心的聪明人真不容易
写的太好了。一直爱李碧华,写命若转蓬,《霸王别姬》写的好;写奇诡伧俗,《潘金莲》写的好;写传奇清艳,《诱僧》写的好。都是传奇。
只有这一本,说是女性主义,倒是有点决然的不在乎和鲜亮,凄凉之后又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写的太好了,反而觉得伤感——和张爱玲不一样,李碧华明知道这袍子千疮百孔仍要欢喜是貂皮的。
看到许仙与白娘子许仙同船到清波门那一节,小青一口气地替自家姑娘自述身世,问许仙有什么想问自家姑娘的,许仙说没有,问他有什么想说的,许仙也说没有。
无论真傻假傻,这世界上的直男都傻的毫无区别。
真傻的直男,他们才不管姑娘的心呢。他们喜欢的姑娘,永远是温柔漂亮,恰到好处的才情,不具攻击性的地位,红袖添香呀,琴瑟和鸣呀,他们才不管姑娘千回百转的小心眼儿呢,他们觉得莫名奇妙,哪儿招惹了姑娘啦,怎么生气了呀?为什么不想牵手,不想拥抱,不想亲吻呀,他们只会说她们真是太作了啊。
装傻的直男,大概像是许仙。明知道小青白娘子是妖,可是这样美丽娴熟,又不增添麻烦钱色双收的艳福,怎么能不要呢?——他爱哪个,打什么紧?好比送上门的好买卖,为什么不收呀?
无论真聪明假聪明,这世界上的姑娘都是自作聪明的。
好比白娘子,剖肝沥胆的一腔深情,怎么就瞅准了人家也要一报还一报呢?好比小青,就算豁出了命去,法海也不从她呢——自视过高,哪个聪明姑娘不是眼高于顶的——这心气儿一折了,哪有不伤心的道理呀,这世界上又不是净是些罗曼蒂克的傻子。
你们说,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呢?
想做个冷静聪明的淡然姑娘——看看小青,这世界上并没有什么情呀,男人尤其的不可爱,那又真是这样么?——看看白娘子——谁不想要爱情呀?
不哭不闹,不喜不悲,繁花垂柳不过是云烟过眼,白云也成苍狗。
道理我们都懂,做个聪明人何其容易。
可是谁来保证我们不伤心呢?
要是人人都堪破这红尘——这红尘也未免太无趣了些。
我喜欢李碧华。
这世界上,痴男怨女最多。
《霸王别姬 青蛇》读后感(七):从来涉世有遗人
《霸王别姬》的故事背景写的是清朝没落而民国初兴的时代转换时期,青黄不接的年代照应着主角二人同样兵荒马乱的感情,象征着不安和失守,无可奈何的被外界的冲击攻城略地。
书中描写这个畸形的时代,用“天桥”作比,天桥在正阳门和永定门之间,东边就是天坛,都经过这桥,他们把桥被比作凡间人世,桥南算是天界,所以这座桥被视作人间和天上的一道关口后来,清朝没了,天桥也就堕落凡尘,天桥堕落凡尘,虞姬也流落市井。
如同李碧华所说,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故事,情情义义,恩恩爱爱,卿卿我我,都瑰丽莫名。但这根本不是人间颜色,人间是抹去了脂粉的脸,人间,就是堕落凡尘的天桥,人间就是被流放于市井的虞姬。
生活缺乏舞台的矫饰,一切的苍白和惨烈都需要直面。如同一出冗长的折子戏,中间太多的烦恼转折,太多的不可抗力,要唱完它,不外乎是因为既已开幕,无法逃避。我们读着小说,就像程蝶衣与段小楼的戏迷一般,带着陈旧的迷茫的欢喜,拍和着人家的故事。
书中所叙述的所有爱恨情仇,都离不开一种依附关系,如文章开头所写:“每一个人,有其依附之物。娃娃依附脐带,孩子依附娘亲,女人依附男人。有些人的魅力只在床上,离开了床即又死去。有些人的魅力只在台上,一下台即又死去。”程蝶衣的生之所系是戏也是他的师哥。但戏只是他赖以为生的面具,在舞台上他可以成为他想成为的自己。但他真正所依附的是他的师哥,他的师哥在他与母亲分离后成为了他的所有。
程蝶衣一直活在虞姬的面具里和对师哥的爱中,他永远在重复的话是“我这辈子就想当虞姬”。可是他永远也成为不了虞姬,真正虞姬与霸王相伴相生,而程蝶衣孑然一身如漂泊的浮萍,段小楼无法配合他演那出从一而终的事故,他已经拥有菊仙作为现世的伴侣。
关师傅说的那一句,“唱戏呐,唱的不仅是戏,其中还讲到了做人的道理。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
这里的成全可指人对于自我的追求,也可指对于世俗的摆脱。陈凯歌的电影里的,程蝶衣拔剑自刎,他一个人演完了“从一而终”,一个人诠释了“不疯魔不成活”,他忠于他自己,以及他无疾而终的爱情。这是一种成全。这是人们对于艺术的升华。小说中的程蝶衣,只是做了一场挥剑自刎的梦,他所执着的不过是梦幻泡影,惊醒之后,留给他的依旧的冷清的舞台,依旧是对于身边人的求不得。这就是生活。
“那么艰辛,六道轮回,呱呱坠地,只是为了受上一刀之剁?剁开骨血。剁开一条生死之路。”这段话写于小豆子的第六根手指被剁去之时,第六指被剁去,虞姬便流落市井,如同被抽去仙骨的神明堕入凡尘,成为了人。成为了人便是:“混在一处,分不清智愚美丑,都是芸芸众生。”
流落凡尘的虞姬,没有西楚霸王相伴,没有乌骓马相倚,只有一个人的独角戏,他拿假霸王的剑自刎,却又在一声呼唤里如梦初醒,春梦快将无痕,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 完全醒来之后,生活不过是一回戏弄。
舞台方丈地,一转万重山。
自是君身有仙骨,从来涉世有遗人。
愿所有生带仙骨而累于生活的人都能死得其所。
让我们自个儿成全自个儿。
《霸王别姬 青蛇》读后感(八):本身神作,然而电影更神。
人间,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
二人在茶馆的中心,勉力地唱着不属于他们年岁的感情,一点也不明白,只是生生的背着词儿,开腔唱了。
剧本改编真的不要太好
风姿秀逸婀娜多姿,她繁荣醉梦的前半生,孤注一掷豁出去。老鸨失去一棵栽植多年的摇钱树,她最后的卖身的钱都归她了。老鸨气得说不出话来。(明明李碧华文字可以各种华而美,却也不时出现这种语序和逻辑略不通畅之句)
在无产阶级之中,有没有一个方寸之地,容得一双平凡的男女?平凡的男人,平凡的女人,就是理想。她甚至愿望他根本没演过霸王。
不知道是小楼讲错了一句话,世上才有文化大革命?抑或有了文化大革命,世上人人都曾经讲错了话?
书版始终妒忌菊仙。。。格局始终放在争风吃醋上,有点小了。
北洋,民国,日治,国共内战,解放,土改,抗美援朝,三反,五反,整风,反右,中国人是世上最蠢,最苦,又最缘悭福薄的民族。蠢!总是不知就里地,自己的骷髅便成了王者宝座的垫脚石——但不要紧,小孩一个个被生下来,时间无边无涯,生命川流不息。死了一亿算什么?荒废了十年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