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是一本由阿来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407,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一):开了挂的傻子。。
有点get不到点。《尘埃落定》读后感(二):尘埃落定小感
我不知自己从哪种角度,我从中有这样几个体会。傻子,别人都认为傻,他认为自己不傻;聪明人,我是说真正的聪明人,别人看来是傻,自己也觉得傻。作者的表达方式很少见(可能是自己读书少),像是讲故事一样,而且仿佛每个读者都在自己眼前。他们想问的问题,自己都知道。提前做了解答。我去过阿坝,也听现在当地人讲,好似现在男尊女卑,贫穷,依然是他们的帽子。汉族女人的从一而终的尊严与骄傲,在他们那里,早已被贫穷而击垮。二少爷被宿命,二少爷是个认命的人。文中写作手法很好,伏笔埋的很棒。他只仿佛看到土司消失,未来什么样,他见不到了。因为后来他被杀了等等。孝道贯穿人心,文章快结尾时,本可一走了之的二少爷,却回去看望父母情。感情从来都是公平的,当你背叛时,也会被人背叛。至此,完。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傻子自有傻子福
我是理科生,找了一本文科的书来看,就冲着这本书是得了茅盾文学奖才看的。《尘埃落定》读后感(四):结束,亦是开始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读后感(五):说说那些尘埃落定的女人
第一个便是傻子的母亲了,一个汉族的妓女变为了一个不在为鸦片而愁的土司夫人。她应该是本书所有女性中最幸运的吧,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丑下鸭的逆袭。至少她的丈夫是尊敬她的,询问她的意见,儿子也比较关心他,就连那个不是亲身的大儿子对她也是够好的,其中甚至有着对母亲的爱。老年也算是得到了一个比较好的结局,却对侍女们好不在意,稍不注意便是一个耳光(似乎里面的土司一家都是这样)
第二个就是那个美丽的塔娜了,本来以为自己将嫁给一个自己心仪的男人,却不想成为了政治的牺牲品,嫁给了一个傻子,后来以为傻子不傻的时候却又证实了傻,其实也是完全能够理解她,谁又想和这样的人生活呢,特别对于一个美丽无比的土司女儿。和哥哥上床后得到了丈夫的原谅,却又再次背叛丈夫后和汪波土司上床,这次没有得到他的原谅,一个人独守空房后与军官上床,却在最后还是得到丈夫的原谅并且重新爱上傻子。不得不说她是可怜又可恨的,完全是一个牺牲品,远嫁他乡,唯一能够倚靠丈夫又是一个傻子,没有自己的子嗣,却又一次又一次地背叛丈夫。很多人迷恋她,却又没有人真正爱着她。迷惘彷徨又渴望一个能共度一生的人
桑吉卓玛开放的侍女,傻子的启蒙家,她不能摆脱自己的身份,不能够和傻子长久地下去,只能投向银匠称为厨娘,变得为了生活臭烘烘,整天干活,一个典型地为了生活而奔波的人,自己不甘心却毫无办法,直到去到边界,成为掌勺人后才又恢复了一点以前的状态,女人也是需要生活的,也是需要权利感的,爱银匠却不想跟着他回去,选择了管家,她是无奈的。
整本书中对于女性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出那是一个没有女权的年代,女性的地位是极其卑微的,必须得跟着男人才能存活。我想我们难道一定要有一个家庭吗,如果两个人没有一个人过的滋润潇洒那为什么要选择两个人呢?
最后就是对于民族之间的矛盾了,书中有一段话说汉人称我们为蛮子,英国人觉得汉人的厕所是最low的。民族的歧视不仅在本国,在全世界都是存在的,如今的恐怖分子恐怖事件一大半原因就是来自于民族歧视了,思考了很久为什么这样的现象会一直存在,并且在世界各地都是存在的呢?为什么同是人类不可以和平和谐相处呢?这大概是一个可以深入研究的话题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六):宿命
昨天开始看的,白天没咋看,失眠的夜晚匆匆看完。读着读着,有种自己看过《尘埃落定》故事梗概的幻觉。并不是说《尘埃落定》不好,只是似曾相识的感觉。说民族风情吧,会想起暑假读的《芙蓉镇》。定位在那样的地方,又让我想起王明珂的那几本书。《尘埃落定》读后感(七):尘埃落定
耳闻很久,最后终于下定决心看这本书。连续两个星期的晚自习,总是会不自觉地挤出好大把时间来阅读,好几次都欲罢不能,我喜欢这种感觉,久违的熟悉,是欣喜亦是失落。《尘埃落定》读后感(八):傻子?
真是没有更好懂的小说了。故事都是以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视角来叙述的。书中自己也承认: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一本(很大程度上)抛却了感情因素只讲事实的小说,可以是表述清晰而信息量巨大的。《尘埃落定》读后感(九):何处惹尘埃
看了几页,才回忆起这书自己以前看过,可就是想不起具体的情节了。这感觉类似于某些时刻的某些场景仿佛曾经经历过,但又不能确定是曾经在现实中还是梦里经历过。这书应该是我小时候曾经看过的,也许是那时理解不了吧,所以印象浅了。很多书确实不合适年纪太小的时候看,即使看了也是囫囵吞枣,和“没有观过世界哪来的世界观”一样的道理。作者阿来,是我中学时期热爱的科幻世界杂志的主编。这书是他的巅峰之作。第一人称的视角,主角还是个傻子,写法自然而然的就得带点玄幻的味道。大多数正统的书评会写:此书写的是西藏的土司制度被时代淘汰的历史故事,通过描写土司时代官民矛盾,兄弟斗争,反应了土司制度的落后性,和时代发展的必然等等。我想思考地更深入一点:为什么要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来写?为什么是“尘埃落定”,什么是“尘埃”,落定于何处?为什么傻子会反复问自己“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觉得这些问题的答案才是阿来在字里行间深藏的意义。一个人置身于自己的时代,所见所闻所思都会被束缚于其中。能看清时代未来的发展和走向的,必须有超然物外的大视野。和这样的大视野大格局相比,正常人所热衷的利益、斗争、恩怨、胜负都犹如“尘埃”,扬起片刻的喧嚣后就会落定不见。而“我是谁”“我在哪”这样的根本性大问题,正常人都以为自己知道而不屑去想,实际却是被“尘埃”蒙蔽了双眼和内心,书中的傻子主角有着超然物外的大视野,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对这些根本性问题的疑问和迷茫,这些疑问和迷茫,又帮助傻子更靠近这个世界的真相。何谓“傻”?和《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类似,切莫轻言傻。科学探索和哲学思考,对探索世界的真相而言,缺一不可。《尘埃落定》读后感(十):被仰望的与被遗忘的
第一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是大学一年级开学军训的时候,第二次拿这本书,是大学一年级结束的那个暑假。仿佛我的大一生活,就在红色汉人对着麦其城堡的轰轰炮响中,尘埃落定了。 当然,看到最后都没有明白,二少爷到底是不是个傻子。 只觉得他就像《局外人》中的莫尔索一样,对什么事情都抱着“i don't care”的态度,老婆和自己的亲哥哥有染,他选择默然;自己喜爱的书记官被两次拔取舌头,他选择默然;百姓带着他在麦田的波涛中飘荡,他还是选择默然,最后任凭其消耗完巨大的能量,一个浪头撞碎在山前的杜鹃林上;面对一个一直想杀死麦其土司的店主兄弟,他选择默然,最后只看到自己的血在地板上慢慢变成黑夜的颜色。 但和毛姆笔下的莫尔索不一样的是,二少爷在即将腐朽的土司时代的末尾开创了新的城镇,带来了不计其数的金子,丝绸,胭脂,大麦;而莫尔索却是在那个 近乎荒诞的社会环境中因为无动于衷而一步步被妖魔化,最后被送上断头台。 从这个角度来说,二少爷的无动于衷更多的是为了让 他看起来像一个见证者。文中二少爷对自己说“谁说我是个傻子,我感到了时间。傻子怎么能感到时间?” 是的,上天叫他看见,叫他听见,叫他置身其中,又叫他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他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就我个人而言,是非常欣赏二少爷这样的处世观的,按照存在主义的观点来说,作为“存在”的人,面对的是“虚无”,孤独无依,永远陷于烦恼痛苦之中。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人同他的自下而上条件相脱节,面对着的是一个无法理解的世界,即是一个荒诞的世界,人永远只能忧虑和恐惧。正是忧虑和恐惧,才揭示人的真实存在。而二少爷这样的姿态,好似可以避开一切的忧虑和恐惧。感觉世间多一个我,或少一个,或时而灾祸侵逼,或时而好运连连,都无伤大雅,自己的生活好像台前,而自己的心思躲在幕后,就像看电影读小说,只觉得件件都很有趣味。 人就该这样,像草木虫鱼鸟兽一样活着。 除此以外,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二少爷和塔娜的爱情。 塔娜实在算不上一个好妻子。她是贡容女土司为了换取麦子的牺牲品。她对二少爷有一丝敬畏,因为他时时刻刻都能给贡容土司以颜色,帮他们抵抗雪拉巴土司而后又撤走游击队更是凸显了这一点;但同时她对二少爷也有一丝轻蔑,毕竟呀,他只是个傻子,傻子是不陪拥有这么美丽的女人的。 她喜欢的是大少爷这样的表面上看起来精明能干的,有着黝黑的脸庞和坚实的胸膛的,堂堂正正的麦奇土司家的继承人,“贞洁”这2个字在她身上一丝也无,当着自己丈夫和家人的面与大少爷眉来眼去地调情。虽然藏族对女子的这方面没有汉人这么苛求,(例如卓玛抛弃银匠和管家混在一起),但在和自己丈夫的哥哥做爱时因为地震而一丝不挂的暴露在百姓眼前这样的事情,从人物刻画的角度来说还是让人觉得戏谑。 以上,她绝不算是一个好妻子,但我们的二少爷是为什么会对她无法自拔呢? 因为漂亮。 书中是这样描写她的:“阳光仿佛在她身上流淌。这和其他女人不一样,阳光只会照耀她们,而不会在她们身上流淌。” 这可真是太真实了。 也许吧,世间的男人,哪一个是不好女色的,只有那些愚蠢的,没有本钱的男人,才甘于忍受丑陋的妻子。 想起《面纱》中瓦尔特那段经典的对白: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样像个傻瓜。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已之私跟我结婚。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 我不知道那些评论家们是如何看待这段畸形的爱情,但我知道这一切都是要建立在女主是漂亮的基础上。只要你漂亮,再多的错误都可以被原谅,然后再以所谓的“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来证明自己的高尚。 算了吧,这不过就是人类基因对人类理性的征服而已。 在这一点上,二少爷可比《面纱》中的瓦尔特直白多了,他一开始就明确的表示,他对塔娜不是爱,只是性,所以最后当塔娜“干涸”以后被二少爷理所应当地抛弃也不足为奇了。 这样的态度和余华在《兄弟》中塑造的李光头何其相似——“去你妈的谈恋爱,老子现在只会干恋爱啦!” 《自私的基因》是这样的解释的,个体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基因却可以不断地被传递下去。但因为男女的性别差异(女性要怀胎十月,还要哺乳,抚养,创造一个生命的成本远远比男性高),因此对于男性来说,传递自己基因最好的方式是和尽可能多的女性交配,而对于女性来说,最好的方式是和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实力”最强的男性交配。 所以,你尽管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责像二少爷,李光头这样的把女人当玩物的爱情观,但是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们可比那些以爱情为名义骗女生开房的小混混要高尚得多了。 除了人物和情节,这本小说另一个能够引人入胜的点就在于向我们展示了和华夏文明完全不同的土司文化。 有人或许会觉得藏族和汉人比起来会更加野蛮,看到行刑人尔依两次拔掉书记官的舌头就展示了这一点。对此我并不认同,我一直觉得没有哪个民族的折磨人的方式是比中国要高明的。死刑除了惩罚的作用以外,更多的是一种威慑,他是要让犯人尽可能的受尽所有折磨,例如我们耳熟能详的凌迟处死吧,看了莫言的《檀香刑》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先旋去左乳和右乳的乳头,然后第三刀是男根,沿着旋出的伤口一点点扩大,一点点把人的皮和肌肉切下来,500刀,一刀不多一刀不少,每一刀切下来的肉,最好是重量差不多的,方能显示刽子手的高超技艺,最后几刀割去嘴唇和双耳,再一刀刺入心脏。相比之下,我们小尔依简直慈祥得可爱。 而且啊,和皇帝不一样的是,土司好像闲的很,书中写道“现在的土司没有什么要忙的了,什么时候播种,什么时候收割,都被以前的土司规定好了,现在的土司只要看着百姓们把麦子一摞摞地放进仓库里就行了。” 享受皇帝的权力却不用履行皇帝的义务,真是,我也想当一个土司啊。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