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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有件事引发了大家的关注。据报道盲人歌手周云蓬前往杭州演出时,事先联系了多家酒店入住都遭到了拒绝,酒店的理由是不接受导盲犬入住。最后在多方努力下,一家民宿才接纳周云蓬和他的导盲犬住宿,导盲犬的窝由住宿者自带。消息被报道出来,很多人都对当事人的遭遇表示同情,尤其每次到外地演出都要经历类似的交涉,更让人感到盲人日常生活的困境;同时也有人认为酒店的管理过于僵化,对于工作犬不应该混同于一般宠物,希望将来能做出改进。
在相关报道里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词就是“破格”,即便最后当事人能入住民宿了,也要归功于经营者破格接收。显然不光是那些传统的酒店,就算经营比较灵活的民宿,要接待导盲犬入住也不是容易的事。可以想象当事人著名歌手的身份和名气,也在其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这么说是因为就在4月份国内一家酒店发生了同样的情况,一位盲人最终无法带导盲犬入住只能离开。可当时媒体报道出来以后,几乎没有引起任何反响,估计也搭上咱这每天大新闻太多,除非换个有名气的当事人,否则这种事争取不到多少注意力。但大多数人觉得事不关己的问题,落在盲人和导盲犬身上就是无家可归的大事,所以还是有必要理清头绪。
比如据报道酒店拒绝导盲犬入住的理由,是我国相关法规仅规定了盲人可以携带导盲犬出入宾馆,但没明确导盲犬是否可以和主人共同入住酒店房间。在很多批评者看来,这样的理由属于酒店故意推脱。如果导盲犬只能做到字面意义上的出入而无法入住的话,对导盲犬的主人来说毫无意义,大家来酒店又不是遛弯的。而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其中是否应该包括给导盲犬入住酒店提供相应帮助,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否则缺乏明确的执行规范,就算如今有一家酒店承担了舆论谴责,也有人选择破格提供差异化服务,说到底都属于个案。对整个盲人和导盲犬群体来说,矛盾和障碍都没有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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